“女方的儿子长大成家后,如坚决要求男方离开家庭,女方也无法阻拦容留男方,女方即按雇工每年支付甲方工资劳动报酬5000元,如女方不支付,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;如男方中途擅自离开,男方同样按每年支付女方5000元……”上述内容是建德一对中年男女10年前以“夫妻”名义同居自愿签订的协议里约定的。

拜托这是同居吗?怎么看好像是在谈生意……从字里行间根本感觉不到一点爱情的成分啊有木有,请别说谈恋爱就是这样,人家游戏里的人物谈恋爱也比你两浪漫,不信你看。

首先你们说——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,说到这条,我想起在我面试的时候,很多人事经理都有说,员工必须至少一个月加班一次,一个月一次,而你们一星期就见一次面,不是太累了吗?我给你们出个主意,干脆你们半年见一次好了,而且每次也要规定消费标准和谁付账,这样既省钱又不会扯皮,你说多好!

说到见面这种事,其实每个情侣都是满纠结的,天天见会腻,隔天见又把握不好度,不过看过《美味餐厅7》里面的女主角艾米丽之后,我感觉艾米丽两口子处理得不错,人家跟老公都快结婚了,见面从来不管几次不几次的。

煮菜煮到一半,想见面了,见;

拖地拖到一半,想见面了,见;

心情好的早上,男朋友会心血来潮到店里亲一下艾米丽;

就算忙碌的工作日,也会情不自禁的电话诉衷情;

……

这才叫谈恋爱,可以见,可以不见,可以经常见,也可以少见,全凭两人心情,你们说呢?

再看另外一句,就简直让我有点无语了——男女双方若发生矛盾,以书面形式分手。我去,口头还不行,还非得书面形式,你又不是民政局,分手还得发证儿么亲~人家都说床头吵床尾和,我记得在单机游戏《圣诞之吻》里,男女主每次吵架后,都会关系好得跟密一样哦,真是满满的激情满满的爱啊~

所以说真爱不怕吵架,就怕你不吵,要是你对象不跟你吵架,成天和颜悦色的,铁定不爱你,没二话。

然后你们又说——如有违反,以经济形势补偿。你还说不是劳动合同,这是多么规范的劳动合同啊!条条款款的理得明明白白,不去人事部做事真是可惜了。对于这些细节,笔者觉得谈恋爱的时候,有的人喜欢计较一下付出得失没什么,人之常情,可是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的话,心里满满的都是ta好吗?哪还有心思计较这些鸡毛蒜皮啊~

关于这一点我觉得得学学《公主与蔷薇骑士》这款游戏,它很准确的通过男女的一系列事件,主表现出了那种正常恋爱的交往状态,其实对于能写出这种恋爱条款的人,我是感到同情的,不能体会到爱情的美好,便只能寄希望于签合同了。

套用游戏《光之船》里的一句话来说就是“恋爱是不顾一切的”。

难道不是吗?